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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引导 启发自觉 强化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依法执业的意识

    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直接影响到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。卫生监督机构应该坚持一手抓检查监督,一手抓宣传引导,把抓查处和抓教育有机结合起来,增强经营者依法执业的自觉性,变被动为主动,从而促进卫生管理工作落实,确保公共场所卫生安全。

   一、要引导经营单位始终把消费者的卫生安全放在心上

   各行各业都有各自的“道”,公共场所很重要的“道”就是确保卫生安全,这既是行业要求,也是职业道德,经营者要以对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,切实把各项卫生安全工作落到实处。一是摆正“利”和“义”的关系。企业发展求利润、为营利无可厚非,但确保卫生安全,使消费者满意,让社会认可的“大义”不能忘。二者是“义”在前“利”在后,不能颠倒否则就是对消费者不负责。二是换位思考,经营者常想假如我是一名顾客,如果去公共场所进行消费,发现公共用品用具不消毒,我们用起来是什么心情?假如我们到一个没有经过卫生许可的饭馆去消费,是什么心情?假如自己到有卫生问题的场所去消费,传染上某种疾病,又是什么心情?将心比心,在换位思考中强化为消费者着想的意识。是强化风险意识,常想不注重卫生管理任其下去会导致的不良后果。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一旦出现严重的卫生安全问题,会危害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,后果可想而知。同时对经营者自身利益也会产生损失,轻则影响经营单位的声誉和经营,重则很可能关门停业。这方面曾有沉痛的例子。因此,要引导大家在经营过程中,一定要把消费者的卫生安全放在心上、抓在手上,如履薄冰般地把卫生安全的工作做好。

    二、要引导经营单位始终把依法执业贯穿经营的全过程

    去年卫生监督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,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中有多家在没有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,开张营业,这是典型的明知故犯;还有,发现个别公共场所的负责人甚至不知道从业人员还要办健康证,刚开始监督员检查时,还有抵触情绪,这是明显的不懂法不知法;再如一些单位,基本的规定要求不落实,甚至问题屡查屡犯,中可以看出,一些经营单位依法执业的意识还不强,应付凑合、侥幸心理、降低标准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。因此要引导大家认清,依法执业是一个永恒的话题,是从事经营活动的根本,必须严肃对待, 以一贯之。经营单位领导要始终绷紧这根弦,把依法执业作为基本遵循,把学法知法用法作为重要手段,把自查自纠作为工作常态,自觉运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执业行为,只有这样,才能使经营活动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。

    三、要引导经营单位始终把“主体责任”担当起来

    自己的事情靠自己来办。自己的孩子自己抱走。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是经营单位卫生安全的主体,其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,第一责任人要负起第一位的责任,说到底,抓好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管理工作,是经营者应尽的主体之责。一是要依靠自身努力,不能有依赖思想。我们有时听到经营单位负责人说,卫生安全有监督机构管,让怎么办就怎么办。这话听似有有道理,但仔细琢磨,就发现这话没有说到点子上。企业是从事经营活动的,经营单位只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经营,卫生管理必须靠经营单位来实现,政府相关机构只是监督服务和帮助指导,决不是包揽,经营单位负有主体责任,这一点作为经营者必须清楚。二是要提升标准,不能应付凑合。去年我们围绕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,开展了“六有六合格创建”活动、建立了“二维码”阳光服务平台等,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,对这些工作,大多数单位的负责同志和管理人员比较重视,行动自觉,积极参与,按要求落实。但也有少数单位重视程度不够,行动不够迅速、标准不够高。检查他们其它工作,很多地方做的也不到位,有的甚至先后两次受到查处。因此,各经营单位一定要有一种自我加压的精神,树立高标准,落实好每一项规定,干好每一件事,在自我完善中提升,切实把本单位卫生管理工作搞好。三是要见诸行动,不能对问题视而不见。要教育和引导大家盯着问题做工作,在“查、纠、建”上功夫,善于抓早抓小,抓苗头、抓隐患。要真正“动”起来,要从找差距入手,以问题为导向,有的放矢开展工作,认真纠正卫生管理上存在的问题,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效果。